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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佛山市房地产销售人员证书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第29条规定:商品房销售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方可从事商品房销售业务。为使我区房地产销售人员熟悉掌握房地产销售专业知识和销售技巧,提高执业能力,协会受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的委托,和佛山市房地产业协会合作定于 一、培训对象:房地产企业在职销售人员;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有志投身房地产营销行业但没有接受过专业培训的社会人士。 二、课程安排:
三、培训报名办法及收费标准: 1、报名办法:从 2、提交免冠大一寸彩色近照3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3、收费标准:学员680元/人(佛山市南海区房地产业协会会员单位630元/人,凡属协会会员单位的需在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学费含教材费、报名费、培训费、办证费、学习用具等,学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4、发证:由佛山市房地产业协会统一命题考试,成绩合格者由佛山市房地产业协会颁发《佛山市房地产销售人员培训证书》。 5、报名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房地产业协会(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四路7号3楼)。 6、上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建设房管办公区)305会议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1号) 7、联系人和电话:张紫华0757-86231243,黄辉兰0757-86234431 附:《佛山市房地产销售人员证书培训班》报名表(请到下载专区下载) 佛山市南海区房地产业协会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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