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关于组织南海区2012年物业管理项目经理执业技能培训班的报名通知
南海区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加强对物业管理项目的管理,提升物业管理项目经理队伍的整体素质,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已出台《关于物业管理项目经理管理暂行办法》,推行项目经理制度。为配合上述制度实施,我协会初定于2012年5月上旬到6月举办一期“物业管理项目经理执业技能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根据《关于物业管理项目经理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凡在南海区范围内担任物业管理项目经理的人员,必须持有广东省统一颁发的《物业管理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以下简称《执业证书》)。项目经理通过统一培训,经考试成绩合格后可取得《执业证书》。据此要求,在岗物业项目经理,应参加在岗项目经理执业技能培训。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南海区物业服务企业在岗项目经理,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职业道德规范,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应报名参加在岗项目经理执业技能培训: 1.取得中专学历并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2.持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三、培训内容与教材 根据教学大纲要求,集中学习时间为10天,培训内容共分四个单元。第一单元为项目管理专业技能;第二单元为项目管理方案编制与沙盘推演示范;第三单元为项目经理综合素质提升;第四单元为小组沙盘演练总结汇报。其中第一至第三单元以面授为主,共8天,第四单元以小组总结汇报形式开展,共2天。 培训教材以老师课堂讲义为主,并采用《物业管理知识与技能》、《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文件汇编》和《物业管理职业道德与服务礼仪》作为参考教材。 四、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学员自学、集中面授、案例研讨、沙盘推演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考试发证 在岗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培训结束,须参加《物业管理知识技能》闭卷考试和指定物业项目沙盘管理推演考核。凡已取得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或部门经理岗位合格证书者,可免试《物业管理知识技能》科目。在岗项目经理经培训考试合格,统一颁发《执业证书》,全省通用。 六、培训费用 1.曾参加全国房地产深圳培训中心举办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或部门经理岗位培训班,并持有建设部颁发的岗位证书者2300元/人。 2.其他人员2800元/人。 3.培训费用含报名费、学费、教材资料费、考务办证费等。 4、交费方式:请培训人员带现金到我协会交费 七、报名方式 拟参加在岗物业项目经理培训人员,由本人所在的物业服务企业出具任职证明,填妥《学员档案卡》(网站下载)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向我协会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4张,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已取得深圳培训中心颁发且由建设部统一印制的“企业经理”或“部门经理”岗位证书的人员,需提供岗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八、报名及培训时间、地点 1、报名地址:学员可到我协会(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南新四路7号三楼)办理报名手续 2、培训时间和地点:初定于2012年5月上旬(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因项目经理培训班对人数有特定的规定(60至80人),如不够人数,将暂不开班;如超人数,将安排在下一期的培训班学习。 九、报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张紫华 0757-86231243、黄辉兰 86234431 附件:物业管理项目经理执业技能培训班学员档案卡(可在我协会网站的表格下载专区下载http://www.nhfangdichan.com/inside.asp?n_id=2734)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