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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佛山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换届的通知
关于佛山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换届的通知
信息来源: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1-11-29 15:49:00
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佛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登记信息中心,各房地产估价机构: 我市于2007年按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组建了第一届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目前第二届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任期届满。两届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完成了对申请复核的评估报告进行鉴定的任务,做出了较大的成绩。 随着我市城镇化进程加快,房地产价格评估工作量倍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强化了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的作用和职能。为此,我局拟换届成立第三届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同时对专家委员会进行扩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组成 (一)评估专家委员会由房地产估价师以及价格、房地产、土地、城市规划、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二)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从各相关事业单位、评估机构具有相关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中选取。 二、推荐方式 (一)以个人自荐结合单位推荐的形式进行举荐,个人填妥登记表(附件1,可在www.fsjw.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后,单位加具意见盖章后寄回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堤路28号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二)各事业单位可推荐1—3名人员;三级资质价格评估机构可推荐1—2名人员;二级以上资质价格评估机构可推荐2—3名人员。 (三)原第一、二届专家委员自动成为第三届专家委员会候选人,请各专家委员填妥登记表(附件1)送回上述地址。 (四)筛选后进入委员会的委员名单进行公示,发出聘书,专家委员会遵守《佛山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工作规程》(附件2)进行工作。 请各单位、各企业做好报名工作,有关资料请于2011年12月14日前寄回。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联系电话:82309127,传真:82309170,电邮:fsjsjsck@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