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千万套保障房是硬任务 坚决落实房产调控
1000万套保障房任务下发 各省级政府已签军令状 中央近期确定,2011年全国将建设公共租赁住房200余万套,是去年37万套的6倍。而各类保障房建设量也将达到史无前例的1000万套,几近于去年全年商品住房的供应量。 昨日,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与各省级政府签订了今年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将1000万套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分解到各地。去年我国各类保障性住房开工量为590万套,今年任务量同比大增70%。 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会上强调,今年要求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是硬任务,对于稳预期控房价、扩内需转方式具有重大意义,也是调整收入分配结构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抓紧安排开工,尽早建成投入使用。 据记者了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此前已给地方保障房建设工作下达了日程表,要求各项保障性安居工程务必在今年10月底前全面开工。 对于房地产调控,李克强表示,各地要及时制定实施细则,有效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坚决落实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并在2月中旬前出台。按此要求,列入限购范围的城市至少有36座。不过截至24日,只有约20个城市出台了限购令,尚有不少城市未见落实新"国八条"的实施细则。 保障房开工量超商品房供应量 昨日,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均参加了此次会议。 虽然1000万套保障房的建设任务去年年底就已确定,不过待完全分解到地方后才能称得上正式启动。上周,多位地方住建厅官员对记者透露,24日与中央签署保障房"军令状"后,各地的保障房建设任务才算敲定。 在中央与省级政府签订"军令状"前,已有省级政府与市县政府签订责任书。近日,四川省政府首次以"军令状"形式,与成都、绵阳、德阳等21个市州签订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责任书。如果没有按"军令状"落实,当地政府部门考核将被"扣分"追责。 中央与地方签订"军令状"的举动始自2010年,当年保障房计划开工580万套,在"军令状"的威力面前,全国最终有590万套保障房开工建设。此前,2008年各类保障房开工231万套,2009年是485万套。 住建部副部长齐骥在接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采访时称,(今年开工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这意味着在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以后,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不断发展的今天,头一次在年度内我们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总量超过了商品住房的供应量。 2010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0.43亿平方米,按照每套100平方米计算约合1043万套商品房。不过,去年房地产市场过于火爆,而在日趋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面前,业界已经认为今年销售面积会出现不小幅度的降低,保障房开工量超过商品房供应量似无大碍。 北京市住建委主任隋振江也透露,今年北京用于向居民配租配售的保障性住房将达到10万套,安置房要提供10万套,而今年北京商品房的供应量也在10万套左右,这就形成了保障性住房与商品房供应上2比1的关系。 公租房成重中之重 用《新闻联播》的话称,我国将进入大规模建设保障房的时代,而在这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又成了重中之重。 去年,我国共兴建了公租房37万套,而在今年1000万套保障房的任务当中,公租房的规模将达到200多万套,是去年的六倍。 从一些地方新近发布的保障房建设计划来看,公租房增幅表现得尤为明显。 成都市政府本月15日发布文件称,2011年全市将新建、改建、采购、租赁、配建保障性住房和改造棚户区住房达到400万平方米,超过前三年保障性住房建设总量的两倍。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就达到了204万平方米。 人口大省河南今年分配到的任务则为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42.09万套,其中公租房建设任务高达近9万套。 武汉市规划今年在全市建设保障住房11.17万套,总数将是去年的一倍,其中要筹集公共租赁住房3万套。北京此前确定的公租房建设任务是6万套。 虽然公租房用地将由地方政府划拨,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但其他建设成本仍需有人承担,且资金需求十分庞大。 《中国建设报》上月曾估算,2011年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资总额将达到1.4万亿元。 李克强说,要大幅增加并及早下达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减免相关税费,合理确定公租房租金水平,引导银行贷款和社会投资,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保证资金不留缺口。 2010年,中央共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800多亿元。(第一财经日报 刘展超)
李克强:坚决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 李克强在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强调: 加大投入完善机制公平分配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 中广网北京2月24日消息(记者侯艳)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24日出席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大投入,完善机制,公平分配,保质保量完成今年开工建设1000万套的任务,努力改善群众住房条件。 会上,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与各省级政府签订了今年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将建设任务分解到各地。在认真听取住房城乡建设部和有关省份负责人发言后,李克强说,住房乃民生之要。近年来棚户区改造、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逐步加大,上千万困难群众住房明显得到改善。今年要求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是硬任务,对于稳预期控房价、惠民生促和谐、扩内需转方式具有重大意义,也是调整收入分配结构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抓紧安排开工,尽早建成投入使用。 李克强指出,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要把保障基本需求与引导合理消费结合起来,从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出发,多提供小户型、齐功能、质量可靠的住房。在继续推进廉租房、棚改房等保障房建设的同时,要大力发展公租房,满足居民住房租赁需求,形成梯度消费的合理模式。 李克强说,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前提条件。要大幅增加并极早下达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减免相关税费,合理确定公租房租金水平,引导银行贷款和社会投资,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保证资金不留缺口。对公租房、廉租房、棚改房建设用地按规定实行划拨方式,并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建设供地。 李克强强调,确保分配公平是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生命线"。要坚持把增加投入与创新机制并重,从准入标准、审核程序、动态管理、退出执行等方面制定一整套制度,实行保障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三公开,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分配公平公正,使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群众真正受益。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各项规定,确保房屋质量和建设资金安全,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在运营上要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实现保障性安居工程可持续运转。 李克强说,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及时制定实施细则,有效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坚决落实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中广网)
李克强:今年建设1000万套保障房是硬任务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出席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大投入,完善机制,公平分配,保质保量完成今年开工建设1000万套的任务,努力改善群众住房条件。 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主要负责同志通报了2010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安排意见;内蒙古、黑龙江、山东、河南、陕西五省(区)政府负责同志介绍了当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做法和经验,谈了下一步工作打算。在认真听取大家的发言后,李克强说,住房乃民生之要。近年来棚户区改造和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逐步加大,上千万困难群众住房明显得到改善。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1000万套是硬任务,对于稳预期控房价、惠民生促和谐、扩内需转方式具有重大意义,也是调整收入分配结构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抓紧安排开工,尽早建成投入使用。 李克强指出,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要把保障基本需求与引导合理消费结合起来,从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出发,多提供小户型、齐功能、质量可靠的住房。要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大幅度提升公租房在保障房中的比例,满足居民住房租赁需求,形成梯度消费的合理模式。 李克强说,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前提条件。要大幅增加并及早下达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减免相关税费,合理确定公租房租金水平,引导银行贷款和社会投资,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保证资金不留缺口。对公租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按规定实行划拨方式,并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建设供地。 李克强强调,确保分配公平是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生命线"。要坚持增加投入与创新机制并重,从准入标准、审核程序、动态管理、退出执行等方面制定一整套制度,实行保障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三公开,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分配公平公正,使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群众真正受益。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各项规定,确保房屋质量和建设资金安全,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在运营上要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实现保障性安居工程可持续运转。 李克强说,解决群众的住房问题,既要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又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及时制定实施细则,有效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坚决落实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 会上,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与各省(区、市)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订了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责任书。 各省(区、市)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责同志,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军队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大型商业银行、中央企业负责同志,各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和部分地级城市政府负责同志,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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