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发文称“超前购房”风险大
  [行业动态] 日期:2011-01-04

  

人民日报呼吁转变住房消费观念 称超前购房风险大

  2010年,为了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国家对楼市进行了严厉的调控,2011年调控仍将继续,市场有可能进一步企稳。在政策逐渐落实起效的同时,要让房地产市场真正实现长期平稳健康发展,还需要购房者转变住房消费观念,逐步树立"先租后买,先小后大"的理性住房消费观。

  为什么要"超前买房"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买房"开始成为人们相聚时最重要的谈资。

  结婚一定要买房,不买就不结;买房就要100平方米以上,小了"不够用";一毕业就买房,越晚出手越买不起;家长出首付,两家人买一套房;孩子要在北京上大学,先把房子买好……

  在这些观念的影响下,越来越多年轻人加入购房大军,购房群体呈现出明显的"低龄化""超前化""啃老化"趋势。据"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最新统计显示,北京201030岁以下人群购房占比约为38%,首套房贷者的平均年龄只有27岁,低龄化趋势明显。

  据了解,发达国家首次购房的年龄比我国要大很多。如日本、德国,首次购房人平均年龄为42岁;法国首次购房的平均年龄为37岁;美国首次购房年龄也在30岁以上。年轻人长期租房是一种普遍状态。据调查,日本租房结婚者比例高达671%,买房结婚比例仅为143%。根据英国社区和地方政府部公布的数据,2008年至2009年,英国近32%的家庭靠租房解决居住问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认为,中国人历来有存钱、盖房、置业和为儿孙积攒家产的文化传统,而房产就是家庭中最大的一项资产,买房置业的需求受传统文化影响很深。现在社会上很多年轻人"无房不婚""一步到位""低龄购房""啃老购房"的现象,都是不理性和不合理的购房观念,应当转变。

  另一方面,由于近年来房价上涨过快,居民收入增长速度和财富积蓄能力跟不上房价上涨速度,"现在不买,以后更买不起"。这种恐慌的心态,也导致许多人不顾实际承受能力"硬着头皮"买房。

  超前购房,风险有多大

  不够理性的住房消费观,给市场和个人都带来了一定风险。

  超前、恐慌的购房观念和行为,使大量购房需求提前释放,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楼市供求矛盾,加剧了近年来房价上涨的压力。我国每年城镇住房竣工量达8亿平方米左右,但这些超前性、恐慌性需求的增加,对市场供给产生了很大的压力,也使正常的住房需求空间受到挤压。各种需求的集中释放,导致供求关系长期处于不平衡之中,房价上涨就不可避免。

  超前买房,也给个人财务状况造成一定的风险。

  超前买房导致许多年轻人过早成为"房奴"。一般来说,每个月房贷支出占家庭月收入总额30%以下是比较安全的,超过50%,家庭财务状况就存在较大风险。但当前不少年轻的购房者,月供都占月收入的一半以上甚至更多,除去其他生活开销所剩无几。不仅增加了工作压力、影响了生活质量,而且自己进一步深造、再发展也受到了限制。

  "很多人认为买房是为了自住,就不必担心投资风险。但在商品房市场上,买房本身必然是一种投资行为。"秦虹认为,只要是买房投资,就存在一定风险。首先是每月还房贷的压力,对购房者收入的积累和工作的稳定要求较高。而刚毕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往往是积累少、工作不稳定、收入变动大的群体,一旦失业,还款压力陡增。

  同时,买房"只赚不赔"也只是个神话。受宏观经济形势和利率的影响,房价下跌的风险始终是存在的。如美国次贷危机出现,利率大幅快速上升,房价出现大跌,许多家庭出现了负资产,断供失房现象就大量出现。"过早购房,其抗拒风险的能力十分脆弱,处理不当,将会给家庭带来无穷的烦恼。"秦虹说。

  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会长刘志峰认为,年轻人刚踏上社会,不应该过早地把自己"拴在"房子上。应该把有限的积蓄,用在提高家庭生活水平,积极的投资理财,以及对自己继续深造提高的投入上。对于住房,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树立先租房后买房,先买小房子过渡,有了条件再换大房子改善的理性消费观念。

  理性消费观应如何引导

  尽管不理性的住房消费观仍然存在,但近年来,随着年轻人观念进一步解放,"裸婚""买房不如环游世界"等观念开始逐渐流行,人们的住房消费观念正在发生改变。

  人们自身观念转变的同时,专家呼吁,政府和企业都应该积极创造条件,引导人们逐渐树立"先租后买,先小后大"的理性住房消费观。

  先租后买,首先要有房可租,而且有稳定、便宜的房子可租。目前年轻人之所以要买房而不愿租房,与我国的住房租赁市场不发达、不规范有很大的关系。因此要为年轻人积累购房能力创造社会环境,以法律法规规范租赁市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出台《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明确要求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随意提高租金。还要求主管部门提高租赁服务水平,定期分区域公布不同类型房屋的市场租金水平等信息。房屋租赁市场的进一步规范,也将鼓励更多年轻人选择租房。

  从2011年起,我国将加大公共租赁房的建设力度,今后,公共租赁房将成为最主要的保障房形式。公共租赁房为刚工作的年轻人提供了覆盖广泛、价格较低、可以长期租住的房子,能帮助年轻人度过购房积累期。

  先小后大,则需要房地产市场提供足够的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秦虹认为,要坚持明确保障性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数量和比例,并切实落实相关的供地计划。同时要引导企业,根据市场需求,积极开发中小户型商品房。

  此外,政府还要控制好房价上涨速度,形成较合理的租售比。秦虹说:"我国目前购房年龄降低,与房价上涨过快不无关系,如果收入增长的速度长时期持续低于房价上涨速度,低龄化、超前性、恐慌性购房就很难避免。"2010年以来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目标就是抑制房价过快上涨,这有利于年轻人合理安排购房计划,减少盲目购房和勉强购房带来的风险。

人民日报:地方政府以高房价换GDP阻碍调控成效

  落实调控政策,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尤其依托于地方政府的有力执行

  日前,住建部部长姜伟新表示,今年将继续坚定不移地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并适时会同监察部对省、市人民政府稳定房价工作进行考核,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将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

  人们还记得,3年前,房价一路蹿升时,曾经有过类似上述的说法;半年前,房价近乎脱缰时,也有过类似的说法。遗憾的是,尽管有关部门多次表态,截至目前,人们还没有看到有地方政府在楼市调控中被追究责任。

  即便如此,人们还是有所期待。毕竟,在楼市调控中,一个普遍感受是:"国十条"等楼市政策的一部分措施,被有些地方在执行时"打折"了。人们期望看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期望调控收效明显、百姓受益。

  实际情形是,在很多城市,开发商捂盘惜售现象仍未杜绝,圈地囤地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保障房资金落实不到位,工程进展缓慢……客观分析起来,让市场的归市场,市长的归市长,除了流动性过多、通胀预期增强等市场因素之外,有的地方没有担当起相应的责任,或许是重要症结。

  主要表现为:有的地方深度介入房地产行业的惯性没有消除,个别地方明降温、暗托市;限购等各项调控政策在执行中被"软化";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的供给乏力,个别地方还有虚报数字之嫌……地方执行的"短腿",让中央调控政策成了扬汤止沸。

  地方在调控中动力不足,原因或在于地方利益的考量及其对土地财政的高度依赖。一些地方担心调控可能影响地方经济和财政收入,对如何主动参与调控缺乏考虑和研究。更严重的是,有的地方尝到了土地财政的甜头,他们为获取高额土地出让金,采取种种措施,推高地价,抬高房价,以此换取好看的GDP和政绩。这阻碍了楼市调控的成效,损害了群众利益。

  落实调控政策,需要多方面努力,尤其依托于地方的有力执行。有令不行,调控就难免"雷声大雨点小",不仅房价难稳,政府的公信力也会受到损害。在个别地方,对群众有利的政策往往"大的变小,小的变没",最后文件成了"纸上画,墙上挂"的东西;而一些关涉地方自身利益的政策,则经常是强力执行。这不能不让人警醒。

  土地财政不可持续。如何推动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相适应,规范土地征收行为,用好土地出让金收入,解决地方政府面临的"钱少事多"的现实难题,这既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迫切要求,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的必由之路。(刘成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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