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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即可征收!佛山连发两份旧改政策意见稿 有望破解“钉子户”困局
日前,佛山市城市更新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佛山市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居改造管理办法》和《佛山市“三旧”改造项目地价计收及补偿办法》两份“三旧”改造政策意见的公告,涉及涉及“工改工”、“工改居”“旧村居改造”等多种类型,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1月4日至2022年12月3日。
前者《佛山市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居改造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在实施方案生效后,宅基地使用权人拒不交回土地,且旧村居改造项目搬迁安置补偿协议签订人数占比达到95%以上 (含) 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凭有关批准机关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权决定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点击查看全文】 后者《佛山市“三旧”改造项目地价计收及补偿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该文件将“三旧”改造涉及的多种类型,不同的计价、补偿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如“旧村居”改造项目,认定建筑面积 2.2 倍以下(含)部分,不计收地价;认定建筑面积 2.2 倍以上部分,按照地市场价格的 40%计收。【点击查看全文】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15年12月,广州市就正式发布了类似的《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市政府令第134号)及其配套文件《广州市旧村庄更新实施办法》、《广州市旧厂房更新实施办法》和《广州市旧城镇更新实施办法》;2020年12月,《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也已通过,明确取消双百,签约率95%即可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