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国土分局回复部分:
一、注册资本达到5亿元,实收资本未达到5亿元的企业是否符合竞买条件的第一点?
答:按照拍卖文件,“竞买人或其控股股东;或其控股股东控股的其中一家公司,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的,即符合竞买条件。
二、申请人是境外企业的,能否用外币缴纳保证金?
答:属境外企业的,可使用全市统一保证类专用外汇帐户缴纳外币保证金。
因汇入该帐户的外币保证金必须先经佛山市外管局中间帐户,由南海区交易中心审核申请人符合竞买条件后才能报佛山市土地交易中心,再向佛山市外管局书面申请转到该帐户。故需要使用外币保证金帐户的竞买申请人须提前四个工作日向南海区土地交易中心提交竞买材料,并在9月6日前将保证金汇入该帐户。
三、由其他企业代申请人缴纳保证金的,若成功竞得,保证金可否退回原缴款人,由竞得人直接缴纳地价款?
答:可由其他企业代竞买申请人缴纳保证金,但代缴企业须出具《代缴承诺书》,承诺若竞买申请人出现违约行为的,代缴保证金由国土部门没收。
若成功竞得的,须在竞得人支付完首期地价款后,才能把保证金退回给原缴款人。
四、因设立外资房地产企业必须国家商务部备案通过,这决定申请人是境外企业的能否在30日内设立完毕项目公司,如国家商务部备案未能在30日内通过,则外管局不会同意外汇进入,可能会导致无法在30天内缴纳首期地价款,如能提供南海商务局出具的项目公司正在商务部备案的证明,缴纳首期地价款的时间能否延迟到签订出让合同后60至90天内?
答:按照拍卖文件,竞得人不得以外资及外汇管理规定为由延迟缴交出让地价款。
五、A宗地上建筑物的拆迁时间是否计入开发周期?
答:地上建筑物拆迁时间计入开发周期。
六、拍卖文件中“全国排名前50名的百货零售(只限百货零售)”具体以什么机构的排名为准?“全国大型商业企业集团”如何认定?若达到条件,向哪个部门申请该两项奖励?
答:“全国排名前50名的百货零售(只限百货零售)”是以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联合公布的排名为准。
百货零售(只限百货零售)企业的经营业态必须为大型的综合性百货零售,但不包括电器、家居等专一性强的企业,也不包括连锁超市。
“全国大型商业企业集团”是指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评为重点培育的“全国20家大型商业企业集团”。
竞得人在引入百货零售企业或全国大型商业企业集团前,必须先向出让人申报相关内容,出让人对申报内容是否符合奖励条件作出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区政府批准,经批准后给予竞得人和引入企业奖励。
区土地交易中心回复部分:
一、拍卖交易服务费按什么标准收取?
答:根据粤费南JY1116号收费许可证,拍卖交易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注:按成交价累进计费):1000万以下(含1000万), 3%;1000万—5000万(含5000万)部分,1.5%;5000万—1亿(含1亿)部分,1%;1亿以上部分,0.5%。我中心现按此标准减半收费。
二、拍卖文件中“保证金缴纳凭证”具体指什么?
答:保证金缴纳凭证指银行进帐单的复印件。
三、拍卖文件中提到申请书以外的 “其他附属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中文译本应到什么部门出具?
答:以公证部门出具的中文译本为准。
四、境外申请人参与竞买的,应如何提交与其控股股东或其控股股东控股的其中一家公司之间的关系的证明文件?
答:其证明文件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该地区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或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权的香港律师公证并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或经澳门特别行政区公证部门公证;或经有权一级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认证。
区规划局答复部分:
一、地下室(不计入容积率面积部分)能否建商业铺位?
答:地下室(不计入容积率面积部分)可以建商业用房,但建设住宅用房则须纳入容积率计算。
二、商场中能否配套一些餐厅、快餐店?其对应的土地用途是属于住宿餐饮用地还是属于批发零售用地?
答:商场中可以配套一些餐厅、快餐店。若此类餐饮配套用房面积比例较小,其对应的土地用途属于批发零售用地;若比例较大,则对应住宿餐饮用地。
三、本项目能否分期验收?
答:原则上应整体报建及整体验收,建设期应符合合同有关条款的要求。我区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自2010年10月1起实行联合验收,具体操作细则按《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细则》(南府〔2010〕174号)执行。
四、建筑密度是按基底面积来算吗?
答:是。
五、公交站场的建筑是否算入容积率以及建筑密度?公交站场能否建在地下?
答:公交站场可设置在地面或地下一层,原则上参照车库的有关管理规定进行计算,具体视设计方案而定。
六、能否在A、B宗地建空中通道?
答:不能。
七、B宗地是否可单独连通地铁?
答:B宗地可有条件与地铁连通,但中标单位需与地铁部门协调衔接事宜。
八、能否提供有关A地块地铁站的标高及相关图纸?
答:桂城地铁站站厅层地面标高是-6.363米(85高程系),投标单位可以利用该标高核对站厅与地铁通道的衔接关系。投标单位可在中标后到我局查询相关图纸。
九、公寓、公寓式办公、酒店式办公、SOHO办公等建筑能否通燃气?
答:在本地块规划条件中,公寓、公寓式办公、酒店式办公、SOHO办公等属于住宅用房,可以通燃气。但住宅的面积须符合规划条件规定的范围,范围之外的商业用房不得作公寓、公寓式办公、酒店式办公、SOHO办公等类似住宅用房。
十、宗地除雨水渠箱、污水管道外还有其他地下管线吗?如果有,能否提供相关图纸资料?
答:除附图中已标明的管线外,A、B地块内没有其它市政管线,C宗地由于位于南海大道下,沿南海大道布置有各类市政管线,由于这些管线埋深较浅,经我局核对不会影响C宗地。此外,按有关规定,市政管线属于保密资料,不宜公开对外公布,但土地中标单位在设计过程中可以查询。
十一、 A、B宗地的商业用房(地下部分)能否分拆出售?
答:A、B宗地的商业用房(地下部分)的分拆出售按合同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十二、人防面积及指数要求?对人防是否有其他特别要求?
答:关于人防的要求,按照《关于明确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标准的通知》(粤人防〔2010〕23号)和《转发省人防办、省发改委、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标准的通知》(佛人防〔2010〕27号)文件要求执行。
十三、地下空间(C宗地)建设时能否明挖?
答:由于地下空间(C宗地)处于南海大道下,在地下空间上埋设有各类市政管线,尤其是有大的雨水渠箱,明挖需对管线进行保护,施工难度较大;又因南海大道作为城市主干道,交通十分繁忙,开挖施工对交通影响较大,且施工期间交通疏导方案也比较复杂,故建议不采用明挖施工。如确需采用明挖施工,须征得相关部门的同意。
十四、30M控制区的地上、地下如何建设?
答:如需在地铁控制保护范围内的30米空间进行建设,须征得佛山市地铁保护管理办公室及规划部门的同意。
区建设局回复部分:
一、地下不计容积率的商业面积是否发房产证?
答:地下不计容积率的商业面积只要经规划部门批准建设而且符合房产面积计算的标准,都可以发房产证。
二、人防面积及指数要求?对人防是否有其他特别要求?
答:按照《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8〕4号)、佛山市《关于加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的意见》(佛府办〔2005〕103号)、《关于明确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标准的通知》(粤人防〔2010〕23号)和《转发省人防办、省发改委、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标准的通知》(佛人防〔2010〕27号)文件规定: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凡新建、扩建、改建10层以上(含10层)或基础埋置深度3米以上(含3米,桩基础以承台为准)的 9 层以下民用建筑,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该三块地如所建楼层均超过10层,则应建人防工程面积为每栋楼的基底面积累加总和。
(二)如三块地项目有连通地铁出站口的通道,则该通道需按照人防要求设防,因广佛地铁全线为人防工程。
(三)如每块地应建人防面积达到10000平方米,则需修建5级人防专业队工程1个,人防工程设计需具有人防乙级以上资质的人防专业设计院进行设计。
区地税局回复部分:
一、以竞得人名义缴纳的首期地价款,可否计入竞得人成立的项目公司的开发成本?
答: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开发、建造开发产品过程中所发生的成本、费用支出,是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有关规定进行核算与计量、并将各项费用归入到对应的各项成本对象中的。
关于广佛地铁桂城站A、B、C宗地拍卖竟买人所支付的有关该开发产品计税成本,是应按照国税发[2009]31号等税收政策规定归入到对应的各个不同项目的成本对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