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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租金上涨过快可调控
住有所居,是每个人的安居梦,也是总书记牵挂的民生事。如何让市民租得安心、住得舒心?北京在落实“房住不炒”、立法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上又迈出坚实一步。 此前,住建部公开的《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就提到,对于租金上涨过快的,可以采取必要措施稳定租金水平。北京版的条例对必要措施予以了细化。 征求意见稿提出,本市建立租金监测和发布机制。住房租金快速上涨时,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可以采取限制住房租赁企业经营房源的租金涨幅、查处哄抬租金行为等措施,调控住房租赁市场。必要时可以实行佣金或租金指导价。 “限制住房租赁企业‘收房’的租金涨幅、查处哄抬租金,显然是针对当年各大租赁企业竞价收房的约束,防止他们在资本助推下放大市场波动。”楼建波说,实行租金指导价,则可以理解为由政府分区域规定租金的上限或涨幅,确保租金保持在合理范围。这个区域可能是某些价格上涨过快的区域,也可能是全部范围。 “住房租赁企业运营的规模占比较小,租金调控的手段少、压力大。”在楼建波看来,从限制租金涨幅到实行佣金指导价、租金指导价,这三条递进式的措施是北京市首创,充分体现了北京市调控租赁市场、稳定租金水平的决心。当然,这些措施主要是针对租金快速上涨的应对措施,属于依法设定、用来稳定租金的调控工具。从北京租赁市场的统计数据看,近年来租金波动幅度较小,市场保持平稳,这种情况下无需政府干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