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批准,佛山市南海区土地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 佛南(挂)2010-038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编号 |
位 置 |
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使用
年限 |
土地
用途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佛南(挂)2010-038 |
南海区桂城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B区A-02宗地 |
33625.8 |
≥3.0,且≤4.2 |
≤60% |
肆拾年 |
商务金融兼容批发零售用地、其他商服用地 |
6456 |
1291 |
备注:该地块设有保密底价。 |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联合参加竞买:
1、竞买联合体中必须有一家从事制作、复制和发行电视剧、综艺、专题、动画故事片业务十年以上(至提交竞买申请之日止)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企业(以营业执照为准),该企业在竞买联合体为开发本宗地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中持股比例不得少于51%。
2、除符合上述竞买条件1的企业外,竞买联合体中另外还须有在全国从事音像制品直营连锁经营六年以上(至提交竞买申请之日止)、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企业(以营业执照为准)。
3、除符合上述竞买条件1和2的企业外,竞买联合体中另外必须有从事文化服务行业[特指《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国统字[2004]24号) 中第一部分的“文化服务”类行业,下同]六年以上(至提交竞买申请之日止)、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企业(以营业执照为准);
4、符合上述竞买条件1、2、3的企业,在竞买联合体为开发本宗地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中的持股比例之和不得少于60%。
5、竞买联合体须具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复制经营许可证(只读类光盘)。
竞买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时还需提交《股权转让承诺书》和《转让、销售建筑物承诺书》。
三、本次挂牌时间从2010年4月29日至2010年5月28日上午10时正止。申请人可于2010年5月28日上午9:30至10时,向佛山市南海区土地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27日下午17时。
四、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挂牌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文件。竞买人可到佛山市南海区土地交易中心索取或在网站(网址:http://guotu.nanhai.gov.cn)下载挂牌文件。
中心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28号佛山市国土资源局南海分局首层
联系电话:0757-86369923、86369862 传真号码:0757-86369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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